注册 | 登录 | 搜索 
 ›› ›› 『 动网新手起航 』›› 讯坛整顿公告!
平板 打印

讯坛整顿公告!

帅哥哟,离线,有人找我吗?

头衔:动网.php技术支持

等级:动网团队

文章:2000

积分:4990

注册:2004-03-26 18:11:00

  2007-09-01 16:57:37  

尊敬的讯坛用户:
  您好!

 今年5月起,公安部、信息产业部、全国“扫黄打非”工作小组办公室等十部委开展了《联合打击淫秽**专项行动》,将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展开打击网络淫秽**专项行动,依照法律规定,彻底清理在网上从事网络**、赌博、违禁产品等违法犯罪的行为。
中国讯坛作为国内知名的论坛提供商,长期以来一直通过各种手段致力于创造更好的论坛。在此专项行动开展之际,中国动网响应十部委的号召,积极参与此次专项行动,并决定从即日起,针对带有论坛展开一系列的内部核查工作。为了能保证您的网站能够正常运行,动网郑重提醒您做到以下几点:

  1.严格进行自查自纠:已经备案的BBS网站,请务必严格检查自己网站内容中,特别是BBS上的内容和链接,是否出现各类有害的网络**、赌博、违禁产品等违法的内容,一旦发现请立即自行删除!如因网友BBS发言涉及违法行为,公安部门将依法查处,并关闭您的网站。
 2.主动办证:根据《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(信息产业部令第33号)》对于“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专项审批及备案”的相关规定,凡提供BBS服务的网站,必须事先到当地主管部门办理网站ICP备案及BBS专项审批备案,否则均属违法经营。请按照信息产业部《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》的规定,尽快向您住所所在地省通信管理局提交电子公告服务专项备案材料。
 3.做好网站内容的监控管理工作,避免网站以后出现相关违法内容。
 4.针对以上三种情况,如因用户本身存在违法行为或监管不严导致BBS的发言涉及违法行为的,中国动网有权在不通知用户的前提下,协助公安部门依法查处,并关闭您的论坛。因论坛上提供的信息所造成的一切后果,将由论坛所有者承担!

根据《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》(国务院令第292号),应国家相关公安机关要求,新网现正式提醒广大用户不得利用互联网制作、复制、发布、传播含有下列内容的信息:
(一)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;
(二)危害国家安全,泄露国家秘密,颠覆国家政权,破坏国家统一的;
(三)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
(四)煽动民族仇恨、民族歧视,破坏民族团结的
(五)破坏国家宗教政策,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
(六)散布谣言,扰乱社会秩序,破坏社会稳定的
(七)散布淫秽、**、赌博、暴力、凶杀、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
(八)侮辱或者诽谤他人,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
(九)含有法律、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。

动网论坛商业版热卖中
TOP